招 租 公 告(腾飞公园)
发表时间:2021-1-27 来源: [打印] [关闭]招 租 公 告
我公司有房屋需要出租,特向社会公开招租,现公告如下:
一、 招租房屋概况:
招租房屋位于青岚湖湿地景区腾飞公园内,总用地面积1440.97平方米,房屋建筑面积353.86平方米。该房屋每月租金暂定人民币7077元,每年租金暂定人民币84924元,此后每年租金按5%递增,其中第一年租金在中标后3日内付清,以后每年租金均在该对应日前一个月内交纳,本出租屋仅限于办公使用。
二、租赁期限及竞价形式:
1.上述房屋竞价最高者取得标的物10年使用权,免租装修期2个月(用于水电装修等)。
2.本次招租采用竞价方式,每次竞价在暂定价基础上加价不低于500元,价高者得。
三、报名要求:
1、(1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规范经营的公司或其他组织,不接受个人报名。(2)本承租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转让;(3)有意向的单位必须向招租人报名登记,未向招租人报名登记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承租;(4)有意向的单位自行实地察看了解承租房屋的基本情况,报名承租后,则视为有意向的单位已完全了解竞租房情况。租赁后,不得对房屋位置,面积及租赁资产经营业态规定等有异议;(5)租赁合同十年一签,租金按年交付,先付后用;(6)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、改造或征用房屋,使甲、乙双方造成损失的,互不承担责任;(7)本公告须知未尽注意事项,另见拟签订的《房屋租赁合同书》。
2、 报名时间 2021年 1月 28 日至 2021年 2月3日(上午9:00-12:00、下午13:30-17:00),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:(1)有效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;(2)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;(3)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备案。
3、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5000元整,该保证金在公开招租竞价结束后三日内无息退还给未中标单位,已中标单位交纳的保证金抵付第一年租金。
4、房屋内如有垃圾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,水电及消防设施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理。
5、竞标时间:2021年2月5日上午9点,地点在 青岚湖湿地景区停车场内的游客中心 。
6、报名方式:进贤县金沙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
联系人:胡巧玲,联系电话:13767991052(可加微信报名咨询)
四、报名地址:青岚湖湿地景区停车场内的游客中心。
公告人:进贤县金沙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
2021年1月 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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